序號 | 2005版 | 2022版 |
1 | 壓力的測量和顯示裝置應能清晰連續、準確地顯示試體上所受的總壓力值 | 修訂為壓力的測量和顯示和顯示裝置應能清晰連續、準確的顯示試體上所受的壓力值及加荷速度,并給出加荷速度穩定起始點,從10Kn到峰值的加荷速度合格率 |
2 | 壓力機上、下壓板中心線的不重合度小于1 mm | 修訂為壓力機上、下壓板中心線的不重合度小于0.5 mm |
3 | 在包裝條件下,應能承受運輸顛簸試驗而無損壞 | 取消 |
4 | 無 | 增加注釋:使用時,水泥自動壓力機使用時或附帶可以更換的水泥強度檢驗專用壓板或使用符合JC/T683的水泥抗壓夾具 |
5 | 無 | 壓力機的框架應有足夠的強度, 宜采用45號鋼(含)以上鋼材制造,框架結構截面面積不得小于4 000 mm 2 ;壓力機的橫梁應有足夠的剛度,宜采用鑄鐵或鑄鋼制造,橫梁的
值應小于0.38;在用設備不要求 |
6 | 無 | 示值進回程相對誤差±1.50 |
7 | 無 | 自動壓力機應預留數據通訊接口,通訊協議由買賣雙方商定 |
8 | 無 | 壓力測量機構具有抗偏載能力,同一荷載在距離上下壓板中心線Φ20 mm范圍內不同位置的示值誤差不大于示值最大允許誤差 |
9 | 無 | 增加了“抗壓試驗專用壓板”的要求。壓力機應帶有適應不同用途的附件,以實現水泥強度檢驗、壓力機的質量檢驗或計量校準。附件包括:墊塊、帶有直徑Φ100 mm定位圓環清晰刻線的壓板或抗壓試驗專用壓板(當壓力機帶有球座時適用)。 |